竹北「豐采五二〇」天坑案涉貪事件,新竹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官、商、技師十二人,其中檢方對楊文科求處十年以上重刑、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十二年以上重刑,但新竹地院一審判楊文科無罪。承辦檢察官經審酌後,針對楊文科無罪等判決,昨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對此,新竹縣政府回應表示,「縣長尊重司法程序」。
官商等12人起訴 工務處長判6年半
新竹地院七月十三日宣判楊文科無罪,江良淵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判六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承辦員黃彧思共同圖利罪五年二月、褫奪公權三年;豐邑建設實際負責人劉樹居、總經理邱崇喆均判三年六月。
新竹地檢署昨表示,經承辦檢察官詳閱判決理由並通盤審酌全案卷證,認部分無罪判決、犯罪事實及罪名認定、量刑及犯罪所得沒收等事項,仍有再行審酌的必要,依法提起上訴。
公務員被告部分,檢方針對楊文科無罪部分提起上訴,也對江良淵、黃彧思所涉第二次、第三次違法復工的圖利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部分,以及相關圖利罪有罪部分提起上訴。量刑部分,檢方也就江良淵所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上訴。
建商被告部分,包括劉樹居、邱崇喆、盧永吉(豐邑子公司頌恩營造副總經理)被訴登載不實擋土設計圖面、行使業務登載不實及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等無罪部分判決,檢方都一併提起上訴。
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檢方也對豐邑建設、頌恩營造犯罪所得沒收的範圍及數額,以及原審未宣告沒收的偷工減料不法利益部分,一併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