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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曾列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的中配徐春鶯,被控受中方滲透來源指示,幫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及總統候選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站台,涉反滲透法外,她另經營地下匯兌又涉詐貸,並以不實名義助滲透來源來台,檢方將她依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上午一審宣判,徐春鶯犯反滲透法2罪,分別判刑2年及2年2月,另涉地下匯兌犯銀行法判刑1年8月,詐貸犯加重詐欺判刑1年5月,協助滲透來源來台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刑1年4月,合併判刑7年;鍾錦明犯反滲透法1罪判刑2年。
另,徐的女兒卜啓正詐貸判刑1年緩刑4年;集智顧問負責人羅穎詐貸及假商務之名協助滲透來源來台,犯加重詐欺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各判刑1年2月合併判刑2年。
檢方起訴徐春鶯總共分為4大塊犯行,第一是反滲透法,即徐春鶯與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等統戰單位保持高度密集聯繫,長期回報國內政治人物動態及中配群體活動情形,並配合指示,於2022年地方9合1選舉至2024年總統及立委大選期間,分別替黃珊珊及柯文哲宣傳、站台及造勢介選。
除涉反滲透法外,檢調還發現,徐春鶯自2020年至2025年間,經營地下匯兌業務,替他人辦理新台幣、人民幣及美元匯兌,累計達2875萬餘元,獲利約24萬元涉犯銀行法。另外,她與集智顧問負責人羅穎涉協助孫憲以不實資料申請來台,並夥同徐的女兒卜啓正詐貸2697萬元。
徐春鶯否認違反反滲透法、假商務之名助孫憲來台,坦承地下匯兌、向銀行詐貸;檢方認為,徐、鍾2人甘於淪為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工具,透過干預我國選舉制度換取滲透來源的資源挹注,藉機牟取個人在兩岸間的買辦地位,不宜輕縱,並請法院審酌,徐春鶯於不分區提名資格爆發國籍爭議後,竟可透過楊、孫為其運作取得註銷中國户籍證明,這種「敵暗我明」惡劣手段,若遭如法炮製,可能使相關主管機關疲於奔命查核,也可能讓民眾對政黨候選人的背景產生資訊落差,恐使我國民主選舉制度的公信力蕩然無存。
至於卜啓正、羅穎與徐一同向銀行詐貸2697萬元,卜求刑2年6月、羅2年10月;羅另夥同徐協助滲透來源即孫憲,假商務之名來台,此部份羅求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