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台北市信義警分局長蕭惠珠的31歲女兒,因誤信網路貸款廣告交出提款卡及密碼,遭法院依幫助洗錢罪判刑5月、得易科確定,吳敬田今中午再度回應表示,女兒非詐騙集團成員,而是遭詐騙利用,如今非常自責、身心也受到創傷,他個人也感到非常慚愧,沒有注意到家庭上的一些問題,願接受批評指教。
吳敬田表示,案發時女兒29歲,已離家獨立生活,平時未與家人同住,直到警方通知帳戶涉及異常金流後,才返家向家人說明經過並諮詢,他說,前年11月,個性很「重感情」女兒因為朋友急需用錢,看到這個社群網路廣告誤信加入貸款,把提款卡寄出去,因此遭詐騙集團盜用。
而法院也詳實的查證,女兒是被依洗錢防治法的幫助犯來判刑,並不是詐騙集團成員,但女兒仍要為自己的這個案例來負責,吳敬田坦言,警方多年來不斷宣導切勿交付提款卡、存摺及密碼,這類案件其實相當常見,沒想到竟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讓他深感慚愧,也更加體會許多被害人遭遇詐騙時的無助與懊悔。
他表示,女兒接獲警方通知後,始終配合調查、接受起訴及法院判決,對自己的疏失十分自責,母親也持續陪伴協助度過低潮,正因親身經歷這起事件,更能感同身受民眾遭詐騙後的處境,也讓他更加體會「苦民所苦」,未來仍將持續投入識詐、阻詐及打詐工作,希望避免更多人落入相同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