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出資購買大量感冒藥錠及製毒工具,夥同林男、利男、溫男及鄭男等人共同提煉安非他命先驅原料假麻黃鹼,警方據報破獲李男主導的製毒工廠,查扣假麻黃鹼3443多公克,將李男等5人送辦,屏東地院依共同犯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李男等5人10年5個月至11年6個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李姓男子2年多前購入製造毒品所需的高速粉碎機、抽濾瓶、萬能桶、丙酮、鹽酸等設備與原料,以及大量含有假麻黃鹼成分的感冒藥錠,租用鐵皮屋作為製毒工廠,警方據報後,到場埋伏,見時機成熟,一舉將主嫌李男擒獲,並逮捕林男等4名共犯,查扣大批製毒工具、逾3443公克的安非他命先驅原料假麻黃鹼及少量的甲基安非他命成品,依製毒罪將5人送辦。
李男等人落網後,供詞避重就輕,其他共犯也說,全案是由李男主導,他們只是從旁協助,主要是為了提煉假麻黃鹼。
屏東地院認為,李男等5人均正值青年,具有從事正當工作謀生能力,卻不思循正途賺取財物,明知甲基安非他命為第二級毒品,對於國民健康及社會健全危害甚鉅,竟共同製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助長濫用毒品風氣,實不足取,依涉案情節分別判處李男、溫男、利男、林男、鄭男各11年6月、11年、10年6月、10年6月及10年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