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知名大廠金蘭食品第4代鍾淳仁創辦的「好菌好俊康普茶」,涉嫌販售塗改有效期限標籤,並使用過期原料、成品,桃園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起訴鍾淳仁、林思瑜夫妻檔,並批鍾長期以「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宣傳自家康普茶產品,如今卻視消費大眾食安為無物,「食」裡的「良」已蕩然無存,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75萬3556元,以資懲儆。
鍾淳仁夫妻成立松角實業、松樹角股份有限公司,以生產及販售「好菌好俊康普茶」產品為主,鍾為實際負責人,其妻則是登記負責人,依據官網介紹,其所生產的康普查,曾獲世界康普茶大賽銀獎,卻爆出竄改效期、使用過期原料及成品,相當諷刺。
起訴指出,鍾男夫妻明知庫存鋁罐裝康普茶,包括「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不符寶雅公司、誠品公司等客戶要求的允收期限,也就是剩餘效期需達1年以上,甚至部分「蘋果派派」已逾有效期限,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抹除罐底原有效期限字樣,再使用噴碼機印上不實效期後出貨販售。
此外,2人又將已過期的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薄荷香料、藍莓濃縮汁、蔓越莓濃縮汁及花果萃取物,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中販售,更將已逾期的鋁罐裝「蘋果派派」開封重新填裝至香檳瓶,製成「蘋果派派750ml」、「繽紛派對750ml」對外銷售,共計詐得不法所得達275萬3556元。
桃園地檢屬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經蒐證完備後,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員,於今年4月10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松樹角、松角實業執行搜索,並扣得鍾男等人犯案使用的噴碼機、香蕉水及相關逾期及改標的康普茶產品等物,檢察官訊後認鍾、林2人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100萬元、30萬元交保;另,現場查獲的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等證物全數封存,並勒令業者停止製造及販售,同時啟動回收機制。
檢方近日偵查終結,依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起訴鍾、林2人,並審酌2人經營的公司長期從事食品生產、銷售,鍾更曾在媒體上宣傳康普茶產品時表示「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等語,卻為貪圖不法利益,竄改效期及使用過期原料、成品,視消費大眾之食品安全為無物,「食」裡面的「良」字已蕩然無存,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另有林姓、徐姓生產線作業員則獲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