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 all your news in one place.
100's of premium titles.
One app.
Start reading
Liberty Times (中文)
Liberty Times (中文)
Politics
自由時報電子報

交通指揮糾紛推倒義交致死 工地工人一審判10年4月

現年44歲的被告周志銘(中)先前因為心臟衰竭住院,現已恢復。(資料照)

工地工人周志銘於2022年11月11日在台北市文山區工作時,與黃姓義交因為交通指揮問題產生糾紛,過程中周推倒黃,導致黃後腦受傷並住進加護病房。2023年3月24日,黃男傷重成為植物人,2024年3月20日黃男不幸離世。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對公務人員施強暴致死起訴周。台北地院今日依對公務人員施強暴致死罪處周10年4月徒刑。可上訴

周志銘於2022年11月11日在台北市文山區工作時與黃男因為交通指揮問題產生糾紛,過程中周推倒黃,導致黃後腦受傷並住進加護病房。2023年3月24日,黃男傷重成為植物人,2024年3月20日黃男不幸離世。

原本黃男尚未離世時,周志銘已經被傷害致重傷害等罪起訴,並進入審理程序,但因為黃男後續身亡,檢方認為周的傷害行為與黃的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因此將罪名改為傷害致死罪,案件也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本案原訂於6月2日開庭密集審理,但被告周志銘突然因為心臟衰竭、肺水腫等原因被送往亞東醫院急診,所以未能到庭。歷經近2個月後,本案於7月27日再度開始密集審理,而周志銘採無罪答辯。

檢方指控,這是全國第一件公務員受暴致死的案件,案發當日周志銘推了黃男的胸口,使黃男倒地頭部受到撞擊,接著周再甩了黃男巴掌,叫其「不要再裝了」並抓著黃男的衣服使其上半身離地後,丟到路邊讓黃男頭部2次遭撞擊。接著,周拉著黃的衣服將其拖過整條馬路至騎樓,並將其丟至路邊讓其頭部地3次受到撞擊。

最後,黃男送醫治療後被診斷出右額骨折、雙側頂骨骨折、顱骨開放性骨折等,並在醫院昏迷仰賴呼吸器維生。2023年3月24日黃男被醫院判定為植物人,轉入護理之家。2024年3月20日黃男死亡。

周志銘的辯護律師劉珞亦表示,本案衝突到死亡相隔1年4個月9天,且案發當日是被告請黃男轉場,但黃男拒絕後反用指揮棒揮打被告,被告下意識撥開,黃男才會跌倒。而在警方到場後,黃男表達不用叫救護車,是現場人員不斷勸說以後,才同意送醫治療。

劉珞亦表示,黃男是否為刑法當中的公務員,當時施工已經告一段落,黃男應非公務員身分。其次,被告當時面臨黃男利用指揮棒揮擊時,是反射性撥開並強調「撥開」並不等同於「推」。此外,他也指出周志銘將倒下的黃男移動,是基於保護之意,且黃男生前便患有糖尿病及Covid-19等情。

Sign up to read this article
Read news from 100's of titles, curated specifically for you.
Already a member? Sign in here
Related Stories
Top stories on inkl right now
One subscription that gives you access to news from hundreds of sites
Already a member? Sign in here
Our Picks
Fourteen days free
Download the app
One app. One membership.
100+ trusted global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