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戴姓男子已年近七旬,平時靠領殘障補貼維生,二〇二四年五月卻加入詐欺集團擔任車手,該集團謊稱「下單購買家電可領取回饋金」,騙取被害人面交六十六萬元,戴男出面取款後交給上手製造斷點,因此拿到一千元報酬,警方獲報查獲已經阿公級的戴男,戴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審理後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一年六月徒刑。
中檢起訴指稱,戴姓男子(六十九歲)二〇二四年五月廿三日,加入暱稱「阿賢」等人組成的詐欺集團擔任車手,約定前往取款即可獲得時薪二一〇元,該集團從同年五月廿一日起,陸續以通訊軟體LINE向馬姓被害人佯稱,「可購買虛擬貨幣或下單購買家電領取回饋金」,被害人信以為真,與詐欺集團成員相約六月四日下午一點多,在台中市北區一處公園,面交六十六萬元現金。
戴男即依「阿賢」指示前往該地點,向馬姓被害人當面收取六十六萬元後,再交由上手身分不詳的詐欺集團成員,以此種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因此獲得一千元的報酬,被害人事後察覺受騙向台中第二警分局報案,警方循線查獲戴男。
戴男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詐騙危害民眾甚鉅,戴男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卻貪圖利益犯下本案,並將贓款轉交上手,隱匿詐欺所得,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及精神痛苦,審酌坦承犯行,但未與馬姓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失,且無業依賴殘障補貼的經濟狀況,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