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警方今年1月間搗破以陳女為首的販毒集團,查扣海洛因、安非他命等各式毒品共400多公克。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女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罪,又犯共同製造第二級毒品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掌握線報,得知有集團在竹竹苗地區販售一、二級毒品,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吳珈維指揮偵辦,於今年1月間同步前往新竹縣寶山、竹東及苗栗縣竹南鎮等地攻堅搜索,逮捕陳女等4人。
檢警當場查扣海洛因、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毒品400多公克,以及現金16萬元、點鈔機、電子磅秤、分裝袋、吸食器、菸油等相關犯罪證物。其中,海洛因純質淨重122.81公克、安非他命純質淨重148.081公克,均由陳女向他人購入,警方認定陳女為集團主謀,依涉犯毒品罪嫌移送法辦。
陳女坦承向他人購入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但辯稱買回來只是供自己吸食,沒有販賣意圖。
不過,法官依醫學科學文獻記載的海洛因、安非他命施用劑量等資料推算,陳女持有的海洛因數量,若以供己施用估算,須超過5年半才能施用完畢;安非他命則須超過16年,數量遠遠超過一般供己施用者合理購入的數量及使用期間,加上其他事證,認定陳女所辯不足採信。
此外,檢警查出,陳女與另名被告連姓男子共同製造俗稱「喪屍菸彈」的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陳女於法院審理時則坦承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