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郭姓女子承租房屋開起應召站,媒介來自緬甸、泰國等地的 3名女子入住賣淫,從中收取租金牟利,被警方循線破獲。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郭女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共3罪,各判處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並沒收租金所得共9萬元。
判決指出,郭女承租基隆市民宅,媒介3名來自緬甸、泰國的HNIN、SU、VORNRAM女子,從事男客「半套」、「全套」性交易,並向3人按月收取每人8000元至1 萬元不等租金,作為從事性交易與容留抽成費用。
今年1月某日晚上6時許,郭女向過路男客招攬生意,竟拉到前往查緝的基隆市警一分局警員,被警方依涉犯圖利容留性交罪逮捕,並在郭女承租的租屋處,查獲HNIN等3名女子接客賣淫,扣得55個保險套、4罐潤滑液等證物。
面對檢方偵訊及法院審理,郭女對犯行均坦承不諱,並有3名外籍女子證詞、現場蒐證影像及密錄器截圖等事證佐證,事證明確。法官審酌,郭女媒介外籍女子賣淫牟利,有害社會善良風俗,考量郭女坦承犯行,就媒介3名外籍女子賣淫犯行,依郭女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共3罪,各判處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7月徒刑,得易科21萬元罰金;並宣告沒收未扣案之租金所得共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