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消防局今年上半年受理的無效報案電話高達2萬6739件,占總數4成3,其中,員林市有個男子1天內連打21通119,稱「身體不舒服」或「發生火災」等,卻在救護車、消防車趕赴現場時並無救護需求或火災事實,空跑21趟。消防局查證及調閱通話紀錄後,確認為謊報119案件,開出今年首件謊報案件1萬元罰鍰。
彰化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統計,上半年度總計受理6萬2320通報案電話,其中「無效電話」高達2萬6739件,占總通話量近4成3。進一步分析原因,以「無聲電話」1萬1538件(18.5%)居冠,其次為「撥號錯誤」2294件、「酒醉或精神異常」712件、「惡意騷擾」305件及「兒童嬉鬧」122件。
消防局提醒,消防法第36條明定,無故撥打119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及緊急救護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針對民眾無心誤撥的情況,會先予以勸導;但對於惡意且持續騷擾或謊報者,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