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4日發布一篇徵求行政助理的公告,工作內容包含採購、行政庶務、人事業務、支援駕駛等,月薪2298英鎊(約新台幣10萬元,未稅),遭網友質疑工作內容與薪資「不成比例」。對此,外交部今(6日)說明,各國因國情、經濟發展情況、開發程度及勞動市場結構有別,導致我國駐外館處雇員敘薪標準各異。
駐英國代表處誠徵行政助理,應徵資格包括,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可於英國合法居留及工作之證明文件、具大學以上學歷、具備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中英文流利、具英國駕駛執照及英國當地駕駛經驗者。
工作內容包括:一般性行政庶務工作,包含辦公室用品採購、財產設備管控、館舍及館長職務宿舍維護、修繕工程聯繫、接待室輪值、信件收發及支援駕駛工作等;人事相關業務,包含差勤管理、保險及契約更新、資料彙整統計等;其他交辦事項。
待遇及工作型態為,月薪2,298英鎊(未稅)。辦公室上班,無法遠距辦公。上班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間含1小時午餐時間。
外交部表示,外交部要求我國駐外機構乙類雇員的敘薪標準均需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基本薪資保障標準。
外交部指出,駐外館處依駐在國近年通貨膨脹率、消費者物價指數、基本工資增幅、駐在國公務人員薪資及經濟能力與我國相當國家使領館當地僱用人員薪資標準等,併考量我國政府財政現況及整體資源的分配與運用等因素,綜合評估調整合宜之雇員薪資報請外交部核定,如有薪資偏低,難以招聘人員時亦隨時檢討調整薪資標準。雇員依據學歷及工作經歷可獲提敘為較高薪級,另外也有每年晉薪的考核機制。